¥3000起
Q:什么樣的人具有提出復審請求的資格? A: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。復審請求人不是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的,其復審請求不予受理。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屬于共同申請人的,如果復審請求人不是全部申請人,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;期滿未補正的,其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。 Q:提出復審請求的期限是什么? A:在收到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,專利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;提出復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規定的,復審請求不予受理。 ??Q:復審決定撤銷原審查部門作出的駁回決定,是否意味著專利可以直接授權? ??A:不是。復審決定撤銷原審查部門作出的決定的,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有關的案卷返回原審查部門,由原審查部門繼續審批程序。原審查部門應當執行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,不得以同樣的事實、理由和證據作出與該復審決定意見相反的決定。 ??Q:對專利復審決定不服怎么辦? ??A: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。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,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。